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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尔特: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玉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玉光)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我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玉光,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含审计)专业,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国营豫新机械厂审计处审计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北京开成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7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黄席利等人职位侵占事项,本人对董事会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5个议案投了弃权票,除上述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牵头并参与了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存在的风险、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同时考察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董事的选举和高管的聘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暨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建议公司做好应急预案,树立风险防控意识。2024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我们将继续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外部审计和内审人员的沟通会、现场考察(参观公司部分子公司和生产车间,列席公司总经理扩大会议)等方式参与现场工作17.5天,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应对措施、年报审计意见及新《公司法》修订对公司、审计的影响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提出了相关意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与内部审计沟通就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后续建议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建议公司加强内部审计部门配置、加强对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履行的监督等。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1、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3、向公司发出《独立董事督促函》《2024年年报相关工作安排的建议》《关于2024年年报与2025年第1季报编制及披露的建议函》各一份。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公司的资金占用、职务侵占、关联交易、相关承诺、收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报酬等重点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项目建设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的形式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 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吴玉光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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