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为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发展,发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和民用领域产品优势,公司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进行战略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响应日益变化和快速增长的客户及市场需求。公司于近日与华达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7437239475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证券代码:603358
5、法定代表人:陈竞宏
6、注册资本:43,904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5日
8、注册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
9、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系统技术研发、成果转让;生产、加工汽车零部件总成件;设计、制造汽车夹具、检具、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华达科技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显示:实际控制人陈竞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葛江宏合计持有华达科技的股份数为210,120,345股,持股比例45.72%。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华达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方式。
公司近日与华达科技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的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热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重塑。甲方在新能源热管理部件领域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客户基础,乙方在冲压、型材、压铸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交付及营销实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领域,共同承接相
关产品核心部件、总成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必要时共同投资,以期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协同发展,响应日益变化和快速增长的客户及市场需求。
(三)合作内容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在智能AI铸造温度控制系统、冲压、管路、真空压铸领域的发展,并围绕流道板、液冷板等热管理系统核心结构件,承诺在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
2.乙方全力支持甲方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板块相关领域的发展,承诺在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
3.为加快项目的开发,双方考虑联合办公事宜,成立联合小组;
4.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优先定点权;
5.双方承诺保护双方战略合作,对于市场恶性竞争,甲方采取审慎的态度应对,并与乙方坦诚沟通;
6.乙方承诺给甲方提供保供的便利以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对于特殊项目,双方可协商特殊价格以应对市场竞争;
7.对于联合开发的项目,热管理版块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冲压、管路、真空压铸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
8.双方约定于2027年12月31日前推动进一步的股权合作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华达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加速业务拓展,增强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合作
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