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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0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23亿元,同比增长

15.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亿元,同比增长25.92%;实现每股收益0.57元,同比增长13.7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延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

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行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专业、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98万元(不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等1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6亿元,以随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融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监事会主席摆向荣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监事会主席摆向荣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确保股东能够获得持续、稳定且合理的投资回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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