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常务副经理1名,副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 第一百三十五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常务副经理、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常务副经理、副经理协助经理开展工作。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经理协助经理开展工作。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