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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和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胡世华、独立董事刘国健、董事罗世全,其中胡世华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11月18日,独立董事胡世华先生因工作调动离任,补选傅怀全先生为独立董事,后傅怀全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全体审计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03-01会议议题:(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03-21会议议题:(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03-27会议议题:(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公司审计办公室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3)《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04-22会议议题:(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公司审计室审计);(2)《公司审计办公室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08-19会议议题:(1)《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审计室审计);(2)公司审计办公室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和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10-22会议议题:(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审计室审计);(2)《公司审计办公室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2024-11-20会议议题:(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沟通、确定年报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积极协调公司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各方沟通及时有效,促进审计各项工作推进。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资料、翻阅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专业性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重点关注相关问题后续整改情况,认为公司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认真负责,围绕公司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完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并审核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深入沟通,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就有关事项向外部审计机构做出提示,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同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要求管理层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按既定进度完成外部审计工作任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主动、积极、充分地发挥了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2025年,我们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继续加强对公司的审计指导,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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