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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2
西子洁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5-029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确保公司之控制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于 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方名称担保方名称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担保方持股比例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万元)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担保方式及反担保措施
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注1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1.01%51%17,85015,9633.78%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对被担保方提供银行融资担保
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95.67%67%3,350--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对被担保方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
诸暨西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注2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0%100%1,200--为全资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提供融资担保
合计---22,40015,963---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二期项目系固废处理(含一般废弃物)热电联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西子洁能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绿能”)提供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85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1)。

本次拟将担保主体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环保”),担保金额不变,临安绿能股东新世纪能源环保按比例对其中17,850万元融资贷款提供担保,临安绿能股东杭州将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中17,150万元融资贷款提供担保。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宗宝富

(2)成立日期:2008-03-12

(3)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畔村

(4)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及出资情况: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杭州将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2月28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39,904,420.88542,717,474.45
负债总额383,380,837.10388,445,570.35
净资产156,523,583.78154,271,904.10
资产负债率71.01%71.57%
项目2024年度 (经审计)2025年1-2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96,788,466.5714,188,064.00
净利润-6,494,733.10-2,161,454.24

(8)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与上市公司存在关系: 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

(二)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3,350万融资授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50万元。西子能源管理股东杭州蓝尚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持有西子能源管理33%的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小明

(2)成立日期:2021-08-10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新垦路189号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

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及出资情况: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杭州蓝尚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2月28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1,506,943.9834,311,246.07
负债总额30,143,453.833,644,193.31
净资产1,363,490.18667,052.76
资产负债率95.67%98.06%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2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390,984.05217,252.33
净利润-1,947,609.18-798,181.24

(8)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杭州蓝尚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33%股权,其股东朱法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水福先生之姐夫,与西子洁能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子能源管理拟为其全资子公司诸暨西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接的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诸暨西洁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小明

(2)成立日期:2024-10-17

(3)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新亭路6号3号楼2层204室

(4)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及出资情况: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00%全资子公司。

(7)截至 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资产负债均为零值。

(8)诸暨西洁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与上市公司存在关系: 诸暨西洁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西子洁能控股孙公司。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担保方、被担保方及相关融资授信金融机构在实际签订担保协议时确定具体的协议条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签署事宜。

三、与担保事项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除与关联方杭州蓝尚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本

次申请担保事项,由本公司与杭州蓝尚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按照各自股权出资比例,为浙江西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5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2,4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963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零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并查阅相关附件资料,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有利于提升其资金周转效率,提高经营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次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以上三项担保事项,是出于被担保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被担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此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该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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