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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

我们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是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并且主要是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惟楚线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有效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WEI CAI 吴士敏 樊行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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