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2024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5,407,938.4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328,614,551.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61,633,127.4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3,312,855.2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3,312,855.24元。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8,303,3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为4,613,582,11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922,716,423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派发现金红利922,716,423元(含税);
(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1,845,432,846元(含税);
(3)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5.53万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0.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4)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1,945,435,246元(不含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43.66%。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45,432,846 | 692,371,727.25 | 925,747,483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55,407,938.46 | 2,205,311,394.06 | 2,650,492,147.81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361,633,127.4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43,312,855.2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 3,463,552,056.25 |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103,737,160.1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463,552,056.25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463,552,056.2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202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5.33%,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94,422,049.47元、362,597.384.37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9%、0.64%。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