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5,111,151,788.7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3,616,438,055.0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上限为3,616,438,055.05元。
3、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5,937,573.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937,573.16 | 134,765,899.35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4,435,114.70 | 795,233,783.03 | 628,507,509.2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111,151,788.7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16,438,055.0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70,703,47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42,725,46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70,703,472.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70,703,472.5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76亿元、人民币1.72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0%、0.69%,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