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大股东、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大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00元人民币(不包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计算方法、过程及资产核销的履行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针对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经分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2025年内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以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董事会提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法人治理活动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针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偏差大于20%的交易,主要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公司上下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司与关联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具有公允、合理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025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对于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结合了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各岗位职责要求,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及行业现状,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提升经营效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独立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有利于高效、有
序落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工作,具体授权内容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徐跃明、张正勇、钱世云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