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金财互联: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众会字(2025)第00091号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财互联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00088号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金财互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金财互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金财互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审核,并就金财互联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核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有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金财互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

四、报告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审核报告的使用者关注,本报告仅供金财互联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 珮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樱珂

中国,上海 2025年4月24日

单位:万元营业收入

126,573.11

120,385.49

营业收入126,573.11120,385.4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4,035.333,377.90
其中: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4,035.333,377.90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朱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褚文兰
项目本年度(万元)上年度(万元)备注
会计机构负责人:褚文兰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