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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

数倍的公告

股东陈大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号),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陈大魁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173,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号),陈大魁先生于2025年5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共计566.6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的比例为0.6256%,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号),陈大魁先生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共计1,391.37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的比例为1.5361%,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大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共计479.3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的比例为0.5292%。

目前,公司股东陈大魁先生、陈健先生、陈群英女士因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7.403%,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8738%,本次股份变动触及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1%的整数倍。

一、股东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陈大魁集中竞价2025-5-144.5654.390.0600
集中竞价2025-5-154.4929.070.0321
大宗交易2025-5-164.08196.000.2164
集中竞价2025-5-194.5414.870.0164
大宗交易2025-5-194.06185.000.2042
合计479.330.5292

注1: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2:公司股东中尚有陈健先生(与陈大魁先生为父子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769.0329万股,陈群英女士(与陈大魁先生为兄妹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2.11万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2人与陈大魁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3人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

二、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大魁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冬青里**幢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19日
权益变动过程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9.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92%,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403%减少至6.8738%,变动触及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1%的整数倍。 股东陈大魁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与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
股票简称浙江众成股票代码002522
变动类型(可多选)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479.330.5292
合 计479.330.529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不适用)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陈大魁合计持有股份1,914.34532.11351,435.01531.58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14.34532.11351,435.01531.584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陈健合计持有股份4,769.03295.26514,769.03295.26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69.03295.26514,769.03295.265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陈群英合计持有股份22.110.024422.110.02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110.024422.110.024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上述3人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705.48827.4036,226.15826.87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705.48827.4036,226.15826.873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股东陈大魁先生本次所实施的股份减持行为中,其相应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号)。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陈大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及其证券账户成交对账单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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