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股份的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通知,获悉上述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进行2025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以公司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9)及《关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内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承诺将金锋先生(包括一致行动人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中归属金锋先生部分)于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承诺将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16日,上述人员已完成2025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日期 | 增持方式 | 税后分红金额 (万元) | 增持金额 (万元) | 增持股数 (万股) | 增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金锋 | 2025-6-16 | 集中竞价 | 4,071.08 | 4,072.33 | 229.34 | 0.10735% |
沈军 | 2025-6-10至2025-6-16 | 集中竞价 | 54.31 | 54.32 | 3.17 | 0.00148% |
赵凡 | 2025-6-16 | 集中竞价 | 13.72 | 13.73 | 0.77 | 0.00036% |
骞军法 | 2025-6-16 | 集中竞价 | 3.20 | 3.58 | 0.20 | 0.00009% |
林彬 | 2025-6-16 | 集中竞价 | 18.04 | 18.48 | 1.05 | 0.00049% |
唐悦 | 2025-6-16 | 集中竞价 | 3.14 | 3.22 | 0.18 | 0.00008% |
黄振锋 | 2025-6-13 | 集中竞价 | 1.06 | 1.23 | 0.07 | 0.00003% |
刘洪林 | 2025-6-16 | 集中竞价 | 1.06 | 1.24 | 0.07 | 0.00003% |
合计 | 4,165.61 | 4,168.12 | 234.85 | 0.10993% |
注1: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注2:金锋先生税后分红金额包括一致行动人绍兴安嵊中归属金锋先生部分。
2、股份增持前后上述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增持前持有股份 | 增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金锋 | 318,026,449 | 14.8858% | 320,319,849 | 14.9931% |
沈军 | 5,431,300 | 0.2542% | 5,463,000 | 0.2557% |
赵凡 | 1,371,700 | 0.0642% | 1,379,400 | 0.0646% |
骞军法 | 320,000 | 0.0150% | 322,000 | 0.0151% |
林彬 | 1,804,000 | 0.0844% | 1,814,500 | 0.0849% |
唐悦 | 314,000 | 0.0147% | 315,800 | 0.0148% |
黄振锋 | 106,100 | 0.0050% | 106,800 | 0.0050% |
刘洪林 | 105,800 | 0.0050% | 106,500 | 0.0050%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