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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和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审核及监督。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日常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组成人员未发生变化。

1、对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管理情况及资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对理财资金和理财品种等情况进行跟踪审核,确保资金安全;对下属控股公司新疆旷达国光光伏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物抵债方式归还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事项密切关注进展,并督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召开方式议案内容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现场会议(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21日现场会议(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通讯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现场会议均有监事列席,监事会对上述会议召开、议案表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监督。并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全面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监督工作。

三、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年度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中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细致的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和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超出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的情况,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通过了担保额度但均未实际发生,也不存在对外部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6、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执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体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认真执行监督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2、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加强对公司重大项目、理财资金、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关注,认真履行检查职能;

3、加强学习培训,更好地为股东服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专业的监督、检查作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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