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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榕)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旷达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和履行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具有会计背景和汽车行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态、利润构成及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会议,认真审查董事会各项提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榕:1949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财务科长、财务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执行总监。2014年5月-2020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6002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661122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召集了两次会议,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相关管理办法、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奖金进行了审议讨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每一次会议,认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规划与执行进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自身作为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对关键财务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的关于天津旷达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个工作日。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是履行职责的关键途径。公司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及时了解公司动态提供了便利。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网络及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并根据自身在汽车行业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市场环境变化,汽车行业新的发展趋势,及时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看法,共同探讨应对策略,提出了优化成本结构、加强市场调研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助力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重点关注到公司的以下事项:

1、汽车内饰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汽车内饰业务毛利率变化趋势,与管理团队讨论影响毛利率的外部市场因素及营销策略。

2、新项目、新市场的拓展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对公司汽车内饰业务新项目存在风险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等情况提供了专业意见和支持。

3、光伏发电业务业绩情况

光伏发电业务在报告期内出现了明显的业绩下滑,通过调查与了解,电价上网机制的变化对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包括国家对新能源项目的补贴发放的延迟,影响公司现金流管理。建议公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了解电站当地电力上网政策,争取更多发电量;并优化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对公司重要事项及时跟踪、核查。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并充分利用自身在汽车行业的相关经验及会计专业人士的知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刘榕2025-03-2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兵)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兵: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国家审计署博士后,美国休斯顿大学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访问学者。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6001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6611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阅了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各项报告,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在治理结构、业务流程等方面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定期会议和其他现场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实施的有关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的资格和考核指标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个人履职需求,本人确保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个工作日。通过现场工作及与相关人员的对相关事项的沟通,在保持独立、客观和审慎的原则下,对各项议题表达了明确的表决意见。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重点关注公司的以下事项:

1、日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则,按市场价来定价,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年度预计金额。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报告,准确地呈现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在报告的审议和披露过程中遵循了合法合规的原则,财务数据详实准确,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运营情况,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致同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且在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积累了多年的经验与专业能力,其具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有效保障和提升公司的财务透明度与合规性。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4、参股公司芯投微滤波器项目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到芯投微工厂进行实地调研,以深入了解其滤波器项目的进展。在考察过程中,详细视察了厂房的建设情况以及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状态,并与项目团队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了关于样品生产试制进展和财务的工作汇报。在整个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工作,确保了独立董事职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对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支持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审慎的独立判断,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王兵

2025-03-2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匡鹤)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匡鹤: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硕士研究生。2004年3月至今任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660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根据公司的召开方式亲自出席会议,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无临时议案。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22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实施的有关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的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审查,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了解其基本信息、前期绩效情况及职业发展规划等,以确保其具备长期为公司服务的意愿和能力,使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切实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有力工具 。报告期内出席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金情况进行了审议讨论。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个人专业能力,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通过参加委员会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实地参观工厂车间,了解生产和经营状况,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交流,获取第一手资料。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重点关注公司的以下事项:

1、定期报告及财务健康状况

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详细审查,确保这些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注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关注公司现金流等情况,

2、股权激励事项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审核。通过参与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确保激励对象的选择合理公正,且激励措施能够有效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3、现金分红等市值管理情况

审查并确保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在确保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和股东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完整。

2、经营与管理审查

实地调研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进度、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凭借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3、定期报告审核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核查财务等信息的准确性,全力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提升履职能力

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通过提供科学决策建议和风险防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保护股东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必要的职责;2025年,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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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鹤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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