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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该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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