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下同);
2、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9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2.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82%;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6.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48%;
6、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授信主体 | 金融机构名称及说明 | 授信额度 |
1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辖区支行 | 0.20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0.20 |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境外融资机构开展内保外贷、内保直贷等业务 | 0.60 | |
4 | 除上述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1.00 | |
合计 | 2.00 |
(2)下属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授信主体 | 与公司关系 | 金融机构名称及说明 | 授信额度 |
1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0.5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境内外分支机构 | 0.50 |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0.30 |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0.50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0.2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辖区支行 | 1.00 | |||
除上述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1.00 | |||
小计 | 4.00 | |||
2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0.8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0.30 | |||
除上述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0.90 | |||
小计 | 2.00 | |||
3 | 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0.10 |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10 | |||
除上述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0.80 |
序号 | 授信主体 | 与公司关系 | 金融机构名称及说明 | 授信额度 |
小计 | 1.00 | |||
4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0 |
南京建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0.50 | |||
除上述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10.20 | |||
小计 | 11.00 | |||
5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2.00 |
小计 | 2.00 | |||
6 | 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5.00 |
小计 | 5.00 | |||
7 | 安徽宝馨进出口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 0.50 |
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0.50 | |||
小计 | 1.00 | |||
8 | 苏州创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1.00 |
小计 | 1.00 | |||
9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加的) | - | 银行等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 3.00 |
小计 | 3.00 | |||
合计 | 30.00 |
2、授信额度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3、关于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审批的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内保外贷、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仅限于非资产转移性业务)、供应链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
授信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授信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
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授信方式、授信金额并签署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授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与公司的关系 | 公司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1 | 公司下属公司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 | 56.92% | 0.62 | 2.00 | 112.55% | 否 |
2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直接持股100% | 70.26% | 2.38 | 4.00 | 225.10% | 否 |
3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直接持股100% | 60.45% | 0.49 | 2.00 | 112.55% | 否 |
4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直接控股100% | 86.69% | 0.39 | 1.00 | 56.28% | 否 |
5 | 公司或下属公 | 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直接持股70% | 22.09% | 0.40 | 11.00 | 619.03% | 否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与公司的关系 | 公司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司 | |||||||||
6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直接持股100% | 96.42% | 0.00 | 2.00 | 112.55% | 否 |
7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直接持股80% | 0.48% | 0.00 | 5.00 | 281.38% | 否 |
8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安徽宝馨进出口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间接持股70% | 84.82% | 0.07 | 1.00 | 56.28% | 否 |
9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苏州创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间接持股100% | 82.80% | 0.00 | 1.00 | 56.28% | 否 |
10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加的) | - | - | - | - | 3.00 | 168.83% | 否 |
11 | 公司或下属公司 | 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参股公司(含未来新设或新增加的) | - | - | - | - | 2.00 | 112.55% | 否 |
合计 | 4.35 | 34.00 | 1913.36% | - |
说明:本议案中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如公司或下属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对于参股公司的额度不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调剂使用。
担保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额度、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除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1年10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马琳
(4)住所:泰州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35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9,803.70 |
负债总额 | 96,65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3,153.33 |
营业收入 | 361.34 |
利润总额 | -26,576.57 |
净利润 | -30,069.20 |
资产负债率 | 56.92% |
经查询,宝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馨”)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蔡佩涵
(4)住所: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轴承制造;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苏州宝馨100%股权,苏州宝馨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1,438.74 |
负债总额 | 50,191.83 |
净资产 | 21,246.91 |
营业收入 | 12,989.88 |
利润总额 | -3,614.86 |
净利润 | -2,951.31 |
资产负债率 | 70.26% |
经查询,苏州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3、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麦克斯”)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6日
(3)法定代表人:马开封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布塘中路16-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厦门宝麦克斯100%股权,厦门宝麦克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0,630.80 |
负债总额 | 12,470.67 |
净资产 | 8,160.13 |
营业收入 | 6,547.55 |
利润总额 | -2,855.17 |
净利润 | -2,334.68 |
资产负债率 | 60.45% |
经查询,厦门宝麦克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4、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徐华新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137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100%股权,安徽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539.21 |
负债总额 | 22,138.89 |
净资产 | 3,400.32 |
营业收入 | 2,278.14 |
利润总额 | -5,150.47 |
净利润 | -5,435.81 |
资产负债率 | 86.69% |
经查询,安徽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5、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光能”)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康程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光能70%股权,安徽宝馨光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 | 70,000 |
2 | 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 | 30,000 |
合计 | 100% | 100,000 |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8,981.33 |
负债总额 | 19,652.30 |
净资产 | 69,329.03 |
营业收入 | 446.87 |
利润总额 | -29,,307.53 |
净利润 | -28,986.14 |
资产负债率 | 22.09% |
经查询,安徽宝馨光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6、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明硕”)
(1)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12日
(3)法定代表人:徐兴亚
(4)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中路原胜发大厦综合楼2112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材料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明硕100%股权,安徽明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092.17 |
负债总额 | 10,694.99 |
净资产 | 397.19 |
营业收入 | 4,053.92 |
利润总额 | -1,182.83 |
净利润 | -1,112.60 |
资产负债率 | 96.42% |
经查询,安徽明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7、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迎宾大道东泰祥国际商住小区泰发祥大厦8楼818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内蒙古宝馨80%股权,内蒙古宝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 | 80,0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2 | 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0,000 |
合计 | 100% | 100,000 |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7,675.73 |
负债总额 | 182.57 |
净资产 | 37,493.17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1,782.79 |
净利润 | -1,782.79 |
资产负债率 | 0.48% |
经查询,内蒙古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8、安徽宝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进出口”)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3年9月1日
(3)法定代表人:蔡佩涵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康程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宝馨光能持有安徽宝馨进出口100%股权,安徽宝馨进出口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223.50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负债总额 | 3,582.49 |
净资产 | 641.01 |
营业收入 | 227.89 |
利润总额 | 17.06 |
净利润 | 16.21 |
资产负债率 | 84.82% |
经查询,安徽宝馨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9、苏州创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澳科技”)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4年1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蔡佩涵
(4)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经济贸易咨询;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离岸贸易经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宝馨持有苏州创澳科技100%股权,苏州创澳科技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38.99 |
负债总额 | 280.69 |
净资产 | 58.30 |
营业收入 | 56.30 |
利润总额 | 61.37 |
净利润 | 58.30 |
资产负债率 | 82.80% |
经查询,苏州创澳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公司或下属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度3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3.36%;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6.69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6.48%;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2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06%。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