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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4.07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57亿元,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1、2024年10月16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翔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厦门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厦门翔安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7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

2、2024年11月19日、1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分别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4年11月25日,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以自有的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债权额为人民币1,019,999.94元,质押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9年8月29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合计为1,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均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使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担保总余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担保总余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64.076.7471.05%2.2523.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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