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9,485.17万元,金额累计达到披露标准。具体如下: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 |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上诉人 | 被告/被申请人/被上诉人 | 案由 | 受理机构 | 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时间 | 涉案金额 (万元) | 进展情况 |
1 | 无锡展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合同纠纷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2025-02-10 | 4,505.58 | 一审中,未判决 |
2 | 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1)蚌埠市福光光伏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2025-02-21 | 1,357.65 | 一审中,未判决 |
小计 | 5,863.23 | - | |||||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诉讼 | |||||||
其余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统计(共48笔) | 3,621.94 | - | |||||
合计 | 9,485.17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