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广茂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暨重整进展公告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18日起停牌。
二、停牌事项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名中院”)于2024年6月11日出具(2024)粤09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茂名中院裁定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为重整案联合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整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重整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5年3月25日,公司收到茂名中院发来的(2024)粤09破2号之二的《决定书》。茂名中院同意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申请辞去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茂名中院发来的(2024)粤09破2号之三的《决定书》。茂名中院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担任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职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近日公司收到茂名中院发来的《听证通知书》,茂名中院定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10:30在第八审判庭召开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正在依法全面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听证通知书》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