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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 : 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37号”)。 根据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 年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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