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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陈沛云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24 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张大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措施有力,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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