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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6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6 年 8 月 21 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论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见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接受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主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补充公司现金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诚信的原则,提高公司整理运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广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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