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6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沛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6 月 25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8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9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年利率为 12%,以实际放款时间计算利息。借款期满后乙方一次性偿还本金,逾期未偿还的,按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青岛荣德瑞昌实业有限公司可以提前还款。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