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缆股份”)拟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立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鹏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立鹏置业 (二)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5.2 亿元 (三)期限:贷款满 12 个月后的次日须偿还汉缆股份 5.2 亿元贷款本金。贷款期满前三十日,双方及受托银行可协商确定贷款是否展期。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年利率:12% (六)利息支付:每 3 个月支付利息一次。 (七)保障措施:质押、抵押、连带责任保证 (八)贷款用途:为立鹏置业开发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各项支出。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立鹏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震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2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12 月 2 日至 2064 年 12 月 1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屋建筑施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材、钢材、铝合金制品,房产经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咨询。 (二)股权架构 截至公告之日,立鹏置业股权架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青岛国旅联合商贸有限公司 1500 2 青岛人一置业有限公司 1500 合 计 3000 100.00 (三)财务状况 该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成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立鹏置业总资产69142 万元,总负债 20178 万元,净资产 48964 万元,资产负债率 29%。2015 年度 1-12 月份,青岛立鹏置业实现销售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 -3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立鹏置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立鹏置业以其所有的崂山区辽阳东路 99 号地块(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5105898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 2015105899 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105900 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受托银行。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以下各方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部分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青岛国旅联合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王震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12 月 20 日至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混凝土,旅 游产品开发,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室内装饰装潢,水暖工程,管道安装,物业 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黄金销售,黄金工艺品加工。 截止公告之日,青岛国旅联合商贸有限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震 2100 2 青岛人一置业有限公司 900 合 计 3000 100.00 财务状况: 该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成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国旅联合商贸 总资产 43080 万元,总负债 27434 万元,净资产 183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4% 。 2015 年度 1-12 月份,青岛国旅联合商贸实现销售收入 21368 万元 ,净利润 12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国旅联合商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国旅联合商贸以持有青岛立鹏置业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为 受托银行。 2、青岛人一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王震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12 月 15 日至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屋建筑施工, 房产经纪服务;企业营销咨询、策划。 股权架构:截止公告之日,青岛人一置业股权架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震 1900 33.33 2 青岛国旅联合商贸有限公司 1000 刘学英 100 3.33 合 计 3000 100.00 该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成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人一置业总资产6613 万元,总负债 1759 万元,净资产 4854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6%。2015 年度1-12 月份,青岛人一置业实现销售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 -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人一置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人一置业以持有青岛立鹏置业全部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为受托 银行。 3、青岛国旅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北仲路 35 号 102 室 法定代表人:包敦奎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5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9 月 5 日至 2045 年 9 月 5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园林工程、水暖工程施工; 物业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 截止公告之日,青岛国旅联合房地产开发股权架构如下: 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元) 青岛国旅联合旅游开发 1 475 有限公司 2 青岛人一置业有限公司 825 青岛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1200 48 合 2500 100.00 计 该公司于 2005 年 9 月成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国旅联合房地产开发总资产 2419 万元,总负债 3732 万元,净 资产-1313 万元,资产负债率154%。2015 年度 1-12 月份,青岛国旅联合房地产开发实现销售收入 130 万元 ,净利润 -7.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国旅联合房地产开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国旅联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 1505 室 法定代表人:王震 注册资本:柒仟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9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投资;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中介代理服务;旅游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公告之日,国旅联合旅游开发股权架构如下: 青岛晟悦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 该公司于 2004 年 4 月成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旅联合旅游开发总资产 25150 万元,总负债 19619 万元,净资产 5531 万元,资产负债率 78% 。2015年度 1-12 月份,国旅联合旅游开发实现销售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 -1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国旅联合旅游开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5、名称:青岛国旅联合城发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3 月 26 日至 2028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室内装饰装潢;园林绿化。 截止公告之日,青岛国旅联合城发投资股权架构如下: 青岛国旅联合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 该公司于 2008 年 3 月成立,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国旅联合城发投资总资产 102748 万元,总负债 74137 万元,净资产 28611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2015 年度 1-12 月份,青岛国旅联合城发投资实现销售收入 0 万元 ,净利润 -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青岛国旅联合城发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王震 王震,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7011119******3553,住址为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东路 15 号。 7、杜书念 杜书念,女,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37011119******3528,住址为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东路 15 号。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认为贷款对象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风险防范措施、担保措施充分,此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鹏置业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委托贷款担保措施有力,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较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实施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信用情况较好,有偿债能力,且风险防范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 2014 年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97 亿元,向青岛中泰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 亿元,都按合同约定履行。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9600 万元,处于正常履行中,无逾期偿还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