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汉缆股份股票代码:002498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年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缆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股份的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6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8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第七节 备查文件………………………………………………………………………………10声明 ……………………………………………………………………………………………11附:权益变动书 ………………………………………………………………………………12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汉河集团 指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汉缆股份 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自 2015 年6月9至 2015 年6月10日止,青岛本次权益变动 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岛汉缆股份有 限公司变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3、法定代表人:张思夏 4、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18030697 5、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柒佰万元整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经营;批发零售:国内商业(国家禁止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税务登记证号:370212718090295 9、出资人: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青岛汉河投资有限公司 64.52% 张峰等自然人 35.48% 10、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11、邮政编码:266102 12、联系电话:0532-81757627 13、传真号码:0532-8881746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和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张思夏 男 董事长、经 中国 无 理 陈沛云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无 张华凯 男 董事 中国 无 张立刚 男 董事 中国 无 孙吉强 男 董事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支持控股股东战略发展需要,同时增加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汉缆股份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汉缆股份股票数量859092360股,持股比例为80.0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汉缆股份股票数量805502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 年 6 月 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0日,汉河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共计53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 (%) 2015 年 6 月 9 大宗交易 20.48 48490000 4.52 青岛汉河集 日 团股份有限 2015 年 6 月 10 大宗交易 21.00 5100000 0.47 公司 日 合 计 53590000 4.99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59092360 80.05 805502360 75.06 青岛汉河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9092360 80.05 805502360 75.06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汉缆股份股票 80550236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汉河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5763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3%,累计冻结公司股份230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2015 年 5 月 大宗交易 16.5 6000000 0.56 29 日 2015 年 6 月 大宗交易 16.5 6342500 0.59青岛汉河 1日集团股份 2015 年 6 月 大宗交易 18.12 35767000 3.33有限公司 2日 2015 年 6 月 大宗交易 19.93 5400000 0.50 3日 合 计 53509500 4.98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思夏 2015 年 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思夏 2015年 6月10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 在地 股票简称 汉缆股份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可多选)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859092360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80.05%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53590000股 变动比例:4.99%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数量:80550236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75.06%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 人是否拟于未 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 来12个月内继 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续增持 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思夏 2015 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