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20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3,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6日。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五、有关咨询办法1、咨询机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2、咨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3、咨询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4、咨询电话:0532-888177595、传真电话:0532-88817462六、备查文件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