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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通知,称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3,060,000 股因担保纠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商初字第 22-1 号)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叁年,自2015 年 3 月 19 日至 2018 年 3 与 18 日。 截止本公告日,汉河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912,601,8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5.04%,其中本次冻结股份 23,060,000 股,汉河集团共计被冻结公司股份 23,06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5%。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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