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河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3 年 10 月 17 日汉河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 (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 2013 年 10 月 17 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2014 年 11 月 5 日,因经营需要,汉河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汉河集团共持有本公司 912,601,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4%。本次解除质押后,其尚有 405,632,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0%。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