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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和落实。根据核查和落实情况我们依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3、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除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张世兴 王 蕊 樊培银  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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