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4 年 5 月 14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四、会议联系方式: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五、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 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议案 3 的议案》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 执照号码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