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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1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30 号文件《关于核准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向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能电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能电器”)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44 万股购买常州八益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八益”)80%股权;同时,常州八益剩余 20%股权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女岛海缆有限公司以现金收购,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常州八益 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情况 1、常能电器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作的业绩承诺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2011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与常能电器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承诺事宜签署了《盈利补偿合同》。常能电器向本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八益电缆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实现的净利润数额(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但为套期保值而购买期货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除外)分别为2,400 万元、2,650 万元、2,750 万元。具体计算补偿额方式为:每年补偿的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额-已补偿的净利润数额,前述实际净利润数均应当以八益电缆的净利润数 额(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但为套期保值而购买期货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除外)确定,逐年进行补偿,在各年计算的补偿净利润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经补偿的净利润数额不冲回。若八益电缆 2012 年至 2014 年审计后的净利润达不到常能电器承诺金额,常能电器将于三年期的每年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14)第 022012号审计报告审计,常州八益 201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594.6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569.94 万元(为套期保值而购买期货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除外)。常州八益 201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出常能电器业绩承诺金额 919.94 万元,常能电器完成了对常州八益的业绩承诺。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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