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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3年12月9日公告,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14:30在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华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914,852,4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5.248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 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914,796,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85.243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5,5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5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7682万元及全部剩余募集资金15,865.2318万元用于增加全资子公司青岛少海汉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同意914,8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8%; 反对29,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2%;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华凯先生、张创业先生、陈沛云先生、张林军先生、张大伟先生、朱弘先生。 2.1 选举张华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97015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129%。 选举结果:当选。 2.2 选举张创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2.3 选举陈沛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2.4 选举张林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2.5 选举张大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2.6 选举朱弘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王蕊女士、张世兴先生、樊培银先生。 3.1 选举王蕊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88352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034%。 选举结果:当选。 3.2 选举张世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3.3 选举樊培银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张立明、张伟。 4.1 选举张立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85465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002%。 选举结果:当选。 4.2 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914796900,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39%。 选举结果:当选。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14,8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8%; 反对29,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2%;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电线电缆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电线、电缆、光缆、电子通信电缆及相关材料制造,电线电缆相关技术服务,配电类空气加强绝缘型母线槽制造,电工器材、五金工具、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油漆、涂料、水暖器材、液压件销售;经营本企业进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机械设备及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同意914,8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8%; 反对29,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对《公司章程》第13条进行修改(见章程修改对比表):原章程  修改为第 13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 13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光缆、电子通信电缆及相 电线、电缆、光缆、电子通信电缆及相关材料制造,配电类空气加强绝缘性母 关材料制造,电线电缆相关技术服务,线槽制造,电工器材、五金工具、输配 配电类空气加强绝缘性母线槽制造,电电及控制设备、油漆、涂料、水暖器材、 工器材、五金工具、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液压件销售、经营本企业进出口业和企 油漆、涂料、水暖器材、液压件销售、业所需机械设备及配件;原辅材料的进 经营本企业进出口业和企业所需机械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 设备及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除“三来一补”业务。(凭进出口企业资 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格证书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 业务。(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公司可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与公司发 证经营)展调整经营范围,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应 公司可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与公司发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 展调整经营范围,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应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 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 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 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经过批准。  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  经过批准。 同意914,8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8%; 反对29,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2%;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房立棠、郭恩影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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