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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全体监事均亲自列席和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就必要事项发表了意见。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七次会议,审议了2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
1五届三十一次2024年2月19日现场表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2五届三十二次2024年4月25日现场表决1、《监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
3五届三十三次2024年4月29日现场表决《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五届三十四次2024年6月14日现场表决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5六届一次2024年7月1日现场表决《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六届二次2024年8月29日现场表决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
7六届三次2024年10月30日现场表决《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报告期内,所有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监事会积极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规范;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监督资金运作,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2024年度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和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积极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各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能够得到很好地落实。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

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报告期内未发现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雅化集团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存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理财投资行为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需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公司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6、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并且遵循市场原则,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建立和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和《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公司已下发《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9、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

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关于内幕信息的管理制度,并适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制度进行修订。对内幕信息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间,积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无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情形。

11、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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