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1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11.5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31,717.58万元,扣除2024年按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08.47万元和分配2023年度红利3,966.59万元,加上其他调整3,559.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的利润为654,213.9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98.33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871.72万元,扣除2024年按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09.83万元以及分配2023年度红利3,966.59万元,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193.62万元。按照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193.62万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9,249,800股)的总股本(1,143,312,72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4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4,573.25万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
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5,732,508.80元;公司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为100,003,2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45,735,781.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68%。
(二)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5,732,508.80 | 39,665,940.63 | 537,004,359.0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7,114,987.03 | 40,214,723.47 | 4,538,257,902.8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542,138,985.43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21,936,149.9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22,402,808.4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11,862,537.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22,402,808.4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 否 |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22,402,808.45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8.61%,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732,508.80元,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未来在生产线建设、对外投资、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较高,因此,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提出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对外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等,既能有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还能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的发展规划。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还将与各类股东保持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倾听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权利和利益。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提升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分别为1,820,025,218.50元、850,967,862.36元,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95%、5.82%。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业绩情况、
现金流状况和未来支出安排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