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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日
雅化集团: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为36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收费总额4.62亿元,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23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对拟聘任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3年12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质量控制管理、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1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深入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审计报告出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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