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雅化集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股票。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127,347.6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0CDAA80020)。雅化集团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已支付的审计、验资、律师、信用评级、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903.00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097.00万元。保荐机构已于2019年4月22日将扣除相关保荐及承销费用的募集资金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中,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9CDA20199)。雅化集团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43,854,529.41元,其中:投入二期“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626,801,434.85元,三期“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使用84,387,438.24,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2,303,629.51元(含利息收入4,300,767.74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95,061,427.56元,其中:投入雅安锂业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572,858,730.92元(含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85,628,255.86元),公司补流项目使用222,202,696.6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且已完成银行账户销户。
二、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1,6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是否到期 | 投资收益(元) |
1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0920 | 7,498 | 2022年9月9日 | 2023年4月12日 | 是 | 1,931,039.03 |
2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0921 | 7,502 | 2022年9月9日 | 2023年4月12日 | 是 | 751,006.72 |
3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1844 | 4,505 | 2022年10月12日 | 2023年1月10日 | 是 | 377,679.45 |
4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1845 | 4,495 | 2022年10月12日 | 2023年1月11日 | 是 | 156,837.94 |
5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4849 | 3,002 | 2022年12月16日 | 2023年5月16日 | 是 | 425,209.70 |
6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24850 | 2,998 | 2022年12月16日 | 2023年5月17日 | 是 | 427,505.27 |
7 | 中国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3,000 | 2023年1月16日 | 2023年5月25日 | 是 | 198,875.00 |
8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28485 | 14,500 | 2023年2月14日 | 2023年2月28日 | 是 | 77,863.01 |
9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28486 | 15,500 | 2023年2月14日 | 2023年2月28日 | 是 | 237,481.23 |
10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28768 | 15,010 | 2023年3月1日 | 2023年9月4日 | 是 | 3,744,287.68 |
11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28769 | 14,990 | 2023年3月1日 | 2023年9月3日 | 是 | 1,222,198.36 |
12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0075 | 4,050 | 2023年3月16日 | 2023年3月31日 | 是 | 64,375.03 |
13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0076 | 3,950 | 2023年3月16日 | 2023年3月30日 | 是 | 21,204.90 |
14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0655 | 4,010 | 2023年4月3日 | 2023年7月30日 | 是 | 584,383.78 |
15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0656 | 3,990 | 2023年4月3日 | 2023年7月31日 | 是 | 182,066.87 |
16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332650 | 6,950 | 2023年4月13日 | 2023年4月29日 | 是 | 42,652.05 |
17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2651 | 7,050 | 2023年4月13日 | 2023年4月30日 | 是 | 127,375.92 |
18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424 | 7,150 | 2023年5月8日 | 2023年10月8日 | 是 | 419,567.29 |
19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425 | 6,850 | 2023年5月8日 | 2023年10月9日 | 是 | 1,309,260.96 |
20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 性存款 20233911 | 3,000 | 2023年5月18日 | 2023年7月30日 | 是 | 263,442.00 |
21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912 | 3,100 | 2023年5月18日 | 2023年7月31日 | 是 | 87,989.04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22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7155 | 3,000 | 2023年8月2日 | 2023年11月7日 | 是 | 103,643.84 |
23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7156 | 3,100 | 2023年8月2日 | 2023年11月6日 | 是 | 314,314.52 |
24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338369 | 7,350 | 2023年9月6日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678,470.45 |
25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338370 | 7,650 | 2023年9月6日 | 2023年12月7日 | 是 | 250,668.49 |
26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8371 | 7,350 | 2023年9月6日 | 2024年1月3日 | 是 | 902,135.58 |
27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8372 | 7,650 | 2023年9月6日 | 2024年1月4日 | 是 | 326,958.90 |
28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9477 | 7,140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2月21日 | 是 | 966,010.70 |
29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39478 | 6,860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2月22日 | 是 | 326, 141.31 |
30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679 | 3,000 | 2023年11月8日 | 2024年3月25日 | 是 | 447,460.27 |
31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340680 | 3,100 | 2023年11月8日 | 2024年3月26日 | 是 | 153,471.23 |
32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1883 | 6,860 | 2023年12月8日 | 2024年3月26日 | 是 | 817,392.49 |
33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1884 | 7,140 | 2023年12月8日 | 2024年3月25日 | 是 | 274,645.48 |
34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0203 | 5,145 | 2024年1月5日 | 2024年4月10日 | 是 | 175,916.71 |
35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0204 | 5,355 | 2024年1月5日 | 2024年4月11日 | 是 | 599,698.38 |
36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3023 | 5,390 | 2024年2月23日 | 2024年5月15日 | 否 | —— |
37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3024 | 5,610 | 2024年2月23日 | 2024年5月16日 | 否 | —— |
38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4762 | 4,900 | 2024年3月27日 | 2024年6月12日 | 否 | —— |
39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4763 | 5,100 | 2024年3月27日 | 2024年6月13日 | 否 | —— |
40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4789 | 4,949 | 2024年3月27日 | 2024年10月16日 | 否 | —— |
41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4790 | 5,151 | 2024年3月27日 | 2024年10月17日 | 否 | —— |
42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405784 | 4,590 | 2024年4月12日 | 2024年7月15日 | 否 | —— |
43 | 中国银行 | (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405785 | 4,410 | 2024年4月12日 | 2024年7月16日 | 否 | —— |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关联关系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雅化集团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雅化集团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雅化集团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好的业绩回报。
五、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雅化集团拟采取的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所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可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相关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雅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刚 张 韩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