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10月8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届监事会推荐王彬彬先生、施伟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监事会认为,公司新提名的第九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基本条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此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卞红梅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第九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彬彬:男,1989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企划总监助理、客服中心秘书,国际贸易部部长美国辉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彬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施伟锋:男,198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4月加入公司,曾在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现就任于辉丰生物农业(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辉丰股份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施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