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31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7,287,350,2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40人,代表股份149,895,1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9%。
3、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3人,代表股份7,437,245,4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56%。
(三)出席及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34,178,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2,35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709,9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2.《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434,26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2,398,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弃权5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3.《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435,00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2,19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68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37%;反对2,192,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8%;弃权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4,840,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2,355,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5.《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34,299,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2,36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弃权5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6.《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433,04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3,599,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弃权598,3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7.《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434,179,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2,43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弃权628,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8.《关于确认2024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1.《与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1,012,552,50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422,610,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2,033,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4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3%;反对2,033,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3%;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2.《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宁波恒
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39,8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695,312,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2,08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795,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9%;反对2,08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6%;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3.《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39,8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695,362,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反对2,03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4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8%;反对2,03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8%;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4.《与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791,75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74%;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715,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5%;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0%;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8.5.《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087,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反对2,24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534,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16%;反对2,24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4%;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8.6.《向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56,56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6%;反对6,76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4,014,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847%;反对6,760,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1%;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8.7.《与浙江荣翔热力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03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71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2%;反对2,1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0%;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8.8.《与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及货物运输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23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7%;反对2,09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1%;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680,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83%;反对2,09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1%;弃权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8.9.《与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168,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1%;反对2,16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61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55%;反对2,160,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5%;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8.10.《与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维保及工程服务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791,682,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2,16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1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639,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9%;反对2,16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9%;弃权1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8.11.《与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研发设计服务合同
的议案》关联股东荣盛控股、李水荣(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永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李国庆(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倪信才(担任荣盛控股董事)以及赵关龙(担任荣盛控股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273,868,084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61,088,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2,23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4%;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53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6%;反对2,23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40%;弃权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8.12.《关于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担任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791,699,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2,222,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65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4%;反对2,222,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1%;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9.《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12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2,07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弃权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10.《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029,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2,16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1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118,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2,07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2,800,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5%;反对2,07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7%;弃权4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12.《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35,299,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反对1,897,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该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李水荣先生、Alharbi, Mitib Awadh M先生、项炯炯先生、李永庆先生、李彩娥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获得表决权数(票)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数(票)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1 | 李水荣 | 7,425,405,079 | 99.8408% | 213,087,344 | 94.7359% |
2 | Alharbi,Mitib Awadh M | 7,432,138,355 | 99.9313% | 219,820,620 | 97.7295% |
3 | 项炯炯 | 7,431,454,745 | 99.9221% | 219,137,010 | 97.4255% |
4 | 李永庆 | 7,394,067,078 | 99.4194% | 181,749,343 | 80.8035% |
5 | 李彩娥 | 7,394,067,084 | 99.4194% | 181,749,349 | 80.8035% |
14.《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邵毅平女士、姚铮先生、俞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获得表决权数(票)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数(票)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1 | 邵毅平 | 7,402,768,599 | 99.5364% | 190,450,864 | 84.6720% |
2 | 姚铮 | 7,432,775,293 | 99.9399% | 220,457,558 | 98.0126% |
3 | 俞毅 | 7,433,070,910 | 99.9439% | 220,753,175 | 98.1441% |
15.《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选举)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孙国明先生、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监事候选人 | 获得表决权数(票)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数(票) |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
1 | 孙国明 | 7,432,580,405 | 99.9373% | 220,262,670 | 97.9260% |
2 | 李国庆 | 7,422,303,372 | 99.7991% | 209,985,637 | 93.357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婕、蔡霖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