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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墨龙: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绍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独立董事 董绍华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董绍华先生,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北京市应急管理学科带头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城市能源安全与供给保障”带头人、北京市科协“氢能产业与安全”智库基地带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纪念奖章等奖项荣誉,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获“全国石油石化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近年来,获2018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27项,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22部,主持和参加国家及行业标准、团体标准50项,授权发明专利33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50余篇,其中SCI/EI收录50余篇,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等8项。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二级教授,管道技术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任职期间会议次数出席次数
董绍华11000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报告期的任职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个工作日,并借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通过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态并为公司献计献策。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的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关联往来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公司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汇报;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这些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审核委员会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1次审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二)提名委员会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资料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相关人员,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经提名委员会遴选和资格审查,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选举专门委员会成员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任职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董绍华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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