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73,874,867.0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3,874,867.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91,317.1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去2024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730,774,919.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2,514,693.47元。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结合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37,749,3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1,019,947.9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1,019,947.92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77%。
二、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019,947.92 | 116,070,381.52 | 17,856,981.7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3,874,867.06 | 425,157,196.53 | 450,276,514.1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30,774,919.6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22,514,693.4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4,947,311.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9,769,525.9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84,947,311.21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总额为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中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84,947,311.21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41.12%,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由于出口海工市场需求日渐提升,公司正在建造全新的海工制造基地,并规划包括全球新型海上风电装备产品制造、深远海基础系统性解决方案,以及全球海工特种大型运输船建造和远洋物流体系。此外,公司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项目在陆续建造中,因此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日常业务发展。公司需适当地平衡日常经营支出和股东回报的关系,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77%,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未来发展规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68%。
(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五)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11,584.77万元、6,275.76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91%、0.54%,均低于50%。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