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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刘平春2024年度述职报告(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平春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本人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2024年2月5日,本人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刘平春,中国国籍,1955年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董事长,华侨城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院长,暨南大学兼职教授,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公司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

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平春110100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1次。本人均出席了各次会议,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议相关议案,参与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资格、讨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主持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新一届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第五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1次会议,讨论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查新一任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人作为第五届公司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未召开过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姓名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刘平春2211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公司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讨论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促进审计计划的执行。

四、对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他现场工作的时间,前往公司了解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咨询,及时获悉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二)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三)督促规范运作,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重整后经营恢复情况,督促公司及管理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1月,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于琦先生、范志全先生、李坤泉先生、刘丽梅女士、郑志远先生、饶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建疆先生、蔡强

先生、向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各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材料,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以下无正文】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平春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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