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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关联董事刘犇、黄永昆、吴震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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