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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关于《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概述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嘉业”)和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愈医疗”)的股权转让纠纷事项,2024年11月12日各方签订《调解协议》,并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4)苏04民初117号】。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履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订的《调解协议》及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对于剩余11033万元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事宜,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公司支付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简称“第一期”);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含当日)向公司支付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以下简称“第二期”);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含当日)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全部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违约金等。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向公司支付40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履行了第一期的还款义务。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催告督促,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未能按照《调解协议》及《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公司支付第二期4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四、后续安排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民事调解书》,继续督促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履行相应阶段的还款义务,并诉诸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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