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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鲁文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王雁 詹桂宝 鲁文华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