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青岛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24人,代表股份189,811,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168,945,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11人,代表股份20,86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5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16人,代表股份25,991,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59,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3%;反对45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5%;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68%;反对454,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88%;弃权9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56,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8%;反对45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6%;弃权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65%;反对454,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0%;弃权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74,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2%;反对3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2%;弃权10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5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16%;反对3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3%;弃权109,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61,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4%;反对448,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1%;弃权1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53%;反对448,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8%;弃权10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9%。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20,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5%;反对34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0%;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0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90%;反对347,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4%;弃权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35,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0%;反对323,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2%;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1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40%;反对323,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3%;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8%。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65,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1%;反对332,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1%;弃权1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43%;反对332,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7%;弃权1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07,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0%;反对47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0%;弃权1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75%;反对474,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8%;弃权1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7%。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张晓敏、孙一杰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