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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八次会议的临时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的条件,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人才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与会监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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