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待施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格通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385,2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5,449,997.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20,543.4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1,629,453.98元。
2023年10月13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发行费用13,055,489.8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1,842,394,507.62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23777672545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06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
研发项目”。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作为“‘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海格晶维、 海格通信 | 80,000.00 | 78,617.95 | 18,973.01 |
2 |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 海格天腾 | 208,000.00 | 50,000.00 | 14,848.27 |
3 | 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 海格通信 | 165,000.00 | 55,545.00 | 26,484.27 |
合计 | 453,000.00 | 184,162.95 | 60,305.55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60,305.5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29,687.5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未来计划,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调整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1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海格晶维 | 80,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
海格通信 | 63,617.95 | 51,617.95 | -12,000.00 | |||
2 |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 海格天腾 | 208,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
3 | 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 | 海格通信 | 165,000.00 | 55,545.00 | 67,545.00 | 12,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项目
项目 | ||||||
合计 | 453,000.00 | 184,162.95 | 184,162.95 |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1.“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1)实施主体: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一 | 工程费用 | 6,308.00 | 5,600.00 | -708.00 |
1.1 | 建筑工程费 | 6,308.00 | 5,600.00 | -708.00 |
二 |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 28,765.95 | 3,000.00 | -25,765.95 |
三 | 研发费用 | 28,544.00 | 43,017.95 | 14,473.95 |
3.1 | 人员工资 | 20,447.10 | 28,694.20 | 8,247.10 |
3.2 | 材料款 | 6,291.00 | 11,623.75 | 5,332.75 |
3.3 | 流片费 | 1,805.90 | - | -1,805.90 |
3.4 | 合作费及IP使用费 | - | 800.00 | 800.00 |
3.5 | 实验费 | - | 1,900.00 | 1,900.00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五 | 项目总投资 | 63,617.95 | 51,617.95 | -12,000.00 |
(2)实施主体: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一 | 工程费用 | - | - | - |
1.1 | 建筑工程费 | - | - | - |
二 |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 1,000.00 | 200.00 | -800.00 |
三 | 研发费用 | 14,000.00 | 8,300.00 | -5,700.00 |
3.1 | 人员工资 | 6,500.00 | 3,046.75 | -3,453.25 |
3.2 | 材料款 | 2,000.00 | 731.78 | -1,268.22 |
3.3 | 流片费 | 5,500.00 | 2,788.50 | -2,711.50 |
3.4 | 合作费及IP使用费 | - | 1,732.97 | 1,732.97 |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3.5 | 实验费 | - | - | -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 | 6,500.00 | 6,500.00 |
五 | 项目总投资 | 15,000.00 | 15,000.00 | - |
注:本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2.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一 | 工程费用 | 35,710.80 | 33,155.00 | -2,555.80 |
1.1 | 建筑工程费 | 34,900.00 | 33,060.25 | -1,839.75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10.80 | 94.75 | -716.05 |
二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0,747.20 | 10,240.00 | -507.20 |
2.1 | 设备购置费 | 10,244.00 | 10,240.00 | -4.00 |
2.2 | 安装费 | 503.20 | - | -503.20 |
三 | 铺底流动资金 | 3,542.00 | 6,605.00 | 3,063.00 |
四 | 项目总投资 | 50,000.00 | 50,000.00 | - |
注:本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3.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一 | 工程费用 | 35,000.00 | 45,000.00 | 10,000.00 |
1.1 | 建筑工程费 | 34,856.85 | 45,000.00 | 10,143.15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3.15 | - | -143.15 |
二 |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 13,941.50 | 8,000.00 | -5,941.50 |
三 | 研发费用 | 6,603.50 | 14,545.00 | 7,941.50 |
3.1 | 人员工资 | 2,227.32 | 11,114.26 | 8,886.94 |
3.2 | 流片费 | 3,380.22 | 1,635.00 | -1,745.22 |
3.3 | 研发材料费 | 995.96 | 995.74 | -0.22 |
3.4 | 合作费及IP使用费 | - | 800.00 | 800.00 |
四 | 项目总投资 | 55,545.00 | 67,545.00 | 12,000.00 |
注:本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10月31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建设实施复杂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结构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当优化,科学合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公司着力推进“北斗+5G”技术融合和关键成果转化,有效布局交通、电力、石油石化、林业、应急等行业市场和大众消费及物联网应用领域,突破多个行业首批应用及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开辟北斗时空大数据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公司“北斗+5G”通导融合团队支撑多个领域同时开展项目研制,急需加大研发投入,并考虑实际项目开展需要,新增芯片业务合作和实验费用;同时,考虑到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投资,后续无需再进行重复投资,从而减少软硬件设备购置费,释放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其他类别资金投入。
(二)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在本项目前期规划阶段,公司基于项目建设需要及当时市场环境,对项目投资规模进行了合理测算及规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厂房及办公楼的配套建设费进行了有效的管控,降低了建设成本,同时公司前期已用自有资金对项目建设进行了部分投入,本次将减少募集资金工程费用投入,并适当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工程范围;考虑到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投资,公司在减少软硬件设备购置的同时,本次设备购置新增购置模拟器,租赁开展飞行培训业务。因此,公司本次将减少工程费用和软硬件设备购置募资资金投入金额,并结合项目建设需要,转为铺底流动资金。
(三)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为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正加大在卫星互联网、低空经济、芯片、6G、人工智能、机器人、脑机接口、智能穿戴等新兴领域的研发投入,用于研发中心场地使用面积及投资金额有所增加,因此公司分别增加了募集资金投入数字化转型的工程费用和研发费用;同时,考虑到公司已先行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投资,后续无需再进行重复投资,从而减少软硬件设备购
置费,释放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其他类别资金投入。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公司结合低空经济业务开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1 |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是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属于项目内部资源配置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募集资金投入结构,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持续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1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是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待施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国威 洪树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