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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鹏翔)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鹏翔,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资本市场法、公司法、经济法学。目前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并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主持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参加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度关联方交易审计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参加了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西安产业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过

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对外投资、市场拓展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探讨有关事项。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场地、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积极协助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

2024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证监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方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的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2亿元。

2、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方海纳科创(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平云产投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州海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2.3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联合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润芯信息”)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润芯信息20.19%股权,公司放弃本次润芯信息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3、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西安产业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西安高新区共同投资建设“广州数科集团西安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低于12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预计不低于113,140万元),其中公司总投资额为1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1,280万元)。

4、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格怡创”)与关联方广州信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海格怡创与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广州市市政道路合杆整治试点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的中标单位,项目内容为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合同总金额为16,864.0224万元,其中海格怡创合同金额为16,097.9424万元。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调增与关联方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暨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调增合计不超过1亿元。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审计需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安排,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青松先生申请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李君先生和黄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人员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与分配结果及2024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结合2023年度经营状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进行考评,确定了各位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同时核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指标及2024年基准年薪。公司2023年度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年度报告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2024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胡鹏翔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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