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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0—13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78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格通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格通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管理层的责任海格通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

3〕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格通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海格通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格通信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385,2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6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5,449,997.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20,543.4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1,629,453.98元。截至2023年10月13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发行费用13,055,489.8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1,842,394,507.62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23777672545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06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2024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4,218,233.6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0,774,235.9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83,243,833.99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07年8月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随后根据深交所出台的有关制度,公司于2010年10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根据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2023年6月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

2023年11月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1月9日,公司与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晶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6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

定期存款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

7237776725455,474,561.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44050186320100004960

,497,959.2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3602013419201639672

16,549,807.3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8110901012101644

8,

,96

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124,801,151.96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2100010718071,

,492,389.

1,200,000,000.00合计1,

3,

3,

3.

,

,

0,

.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作为“‘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变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新增前实施主体新增后实施主体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未发生该事项。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为124,574,806.64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理财专户定期存款金额为1,200,000,000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未发生该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该事项。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该事项。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83,243,833.99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理财账户中。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未发生该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该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4,162.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421.82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077.4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否78,617.959,455.709,770.6912.432026年10月31日-不适用否

2、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否50,000.008,237.2613,459.0926.92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否

3、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否55,545.0022,728.8625,847.6446.532027年10月31日-不适用否合计-184,162.9540,421.8249,077.4226.65---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均尚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收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该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未发生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作为“‘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

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截至20

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理财专户定期存款金额为1,200,000,

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未发生该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未发生该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

,243,83

3.9

9元(含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理财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未发生该情况。

仅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78号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的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78号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78号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吴志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吴志辉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78号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倩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陈倩玲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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